關于印發《上海市民用建筑外窗應用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本市民用建筑外窗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使其具備良好的安全性能、物理性能、保溫隔熱性能及使用功能,規范本市建筑外窗的生產和應用。根據本市的實際情況,上海市建筑節能辦公室制定了《上海市民用建筑外窗應用暫行規定》,現予以印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民用建筑外窗應用暫行規定
上海市建筑節能辦公室
2014年7月2日
上海市民用建筑外窗應用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提高本市民用建筑外窗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使其具備良好的安全性能、物理性能、保溫隔熱性能及使用功能,規范本市建筑外窗的生產和應用,根據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新建、改建、擴建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中使用的民用建筑外窗(不包括建筑幕墻的開啟扇)。
第三條 建筑外窗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相關標準要求。建筑外窗應優先選用《上海市建筑節能窗技術推廣目錄》的技術與產品。鼓勵采用附框安裝節能建筑外窗。鼓勵推廣應用建筑遮陽一體化窗、標準化窗和系統窗。
第四條 鼓勵采用復合材料等新型材料制作的附框。
工程采用鋼附框的,其鋼材壁厚不得小于2.0mm。鋼材表面必須進行鍍鋅處理,鍍鋅層厚度不得小于25μm,并應做好防水措施。
第五條 建筑遮陽一體化窗使用的產品,其性能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使用內置遮陽中空玻璃的建筑遮陽一體化窗,其遮陽產品的機械耐久性能不應低于現行行業標準《內置遮陽中空玻璃制品》(JG/T 255)規定的5級;
2、其余建筑遮陽一體化窗所使用的遮陽產品,其機械耐久性能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遮陽通用要求》(GB/T 274)規定的3級;
3、簾體為金屬材料的遮陽產品,其鹽霧試驗時間不應小于480小時;
4、簾體為織物面料的遮陽產品,其簾體面料的耐光色牢度不應低于6級。
第六條 建筑外窗的氣密性等級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外門窗氣密、水密、抗風壓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 7106)規定的q1≤1.5m3/(m·h),q2≤4.5m3/(m2·h)。
第七條 建筑外窗的空氣聲隔聲性能,應當符合附表1的規定。
第八條 建筑外窗應使用中空玻璃,單空氣層中空玻璃氣體層厚度不應小于9mm,雙空氣層中空玻璃各氣體層厚度不應小于6mm,室內側和室外側玻璃厚度均不應小于5mm。
建筑外窗使用的玻璃,其厚度與最大許用面積應當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及附表2的規定。
中空玻璃的最小裝配尺寸應當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及附表3的規定。
第九條 窗框型材截面寬度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隔熱鋁合金推拉窗不應小于80mm,平開窗不應小于55mm;
2、鋁木復合推拉窗不應小于90mm,平開窗不應小于55mm;
3、多腔體塑料、鋁塑復合推拉窗不應小于85mm,平開窗不應小于60mm。
第十條 建筑外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主型材的,平開窗可視面最小壁厚不得小于2.5mm,推拉窗可視面最小壁厚不得小于2.2mm。
第十一條 鋁合金型材采用陽極氧化、電泳涂漆、粉末噴涂、氟碳漆噴涂進行表面處理時,表面處理層厚度應當符合附表4的規定,其它性能應當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鋁合金建筑型材》GB 5237和《鋁合金門窗》GB/T8478的規定。
第十二條 鋁合金外窗的主要受力桿件型材厚度應經計算確定,其未經表面處理的型材最小實測壁厚不得小于1.4mm。隔熱鋁合金型材不應使用PVC隔熱條。
第十三條 建筑外窗所用各類密封膠條應采用三元乙丙橡膠條、氯丁橡膠條、硅橡膠條等,不得使用純PVC密封膠條。
推拉窗應使用硅化加片毛條,不得使用非硅化毛條或非硅化加片毛條。
鑲嵌玻璃用密封膠應使用中性硅酮密封膠,不得使用酸性和含有白油成分的硅酮密封膠。
第十四條 建筑外窗所用五金配件應當符合相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定。安裝滑撐、鉸鏈(合頁)時與窗框扇連接處必須內襯3 mm襯板。所有外露緊固件應采用不銹鋼螺釘,不得采用鍍鋅螺釘。窗框扇用角碼應采用尼龍、鋁合金等材料,不得采用PVC材料。組角時必須使用組角膠和斷面防滲膠。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為外窗工程實施提供必要的條件,并在實施過程中督促檢查并協調有關各方的工作。
第十六條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規定進行建筑外窗設計。設計深度應當符合《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和《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圖節能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等的規定。
第十七條 本市鼓勵建筑外窗的生產、施工、維修由同一家具備門窗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的單位承擔。
第十八條 外窗生產單位應當按照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文件生產外窗產品,其采用的建筑材料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標準以及工程設計要求。
對按照規定應當進行檢測、檢驗的建筑材料,建筑外窗生產單位應當要求供應商提供產品質量的檢測、檢驗報告,并出具質量保證書。
第十九條 建筑外窗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并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經審查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外窗施工。
第二十條 監理單位應當對進場的建筑外窗外觀、品種、規格及附件等進行檢查驗收,對質量證明文件進行核查。內容應包括型材品種、開啟方式、玻璃配置、斷熱橋構造、規格尺寸、外觀以及文件資料、質量證明文件(包括各類檢驗報告)等。
監理單位應當對建筑外窗施工的隱蔽工程和關鍵節點施工以及材料現場取樣、實體現場檢測過程進行旁站監理。
第二十一條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本市建筑外窗建設和使用維護的情況組織專項監督檢查,督促責任各方履行義務。
附表
表1 建筑外窗空氣聲計權隔聲量指標
居住空間
|
空氣聲計權隔聲量評價值(Rw+Ctr)
|
交通干線兩側臥室、起居室(廳)的窗
|
≥30
|
其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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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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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有框架的平板玻璃最大許用面積
玻璃種類
|
公稱厚度(mm)
|
最大許用面積(m2)
|
平板玻璃
|
5
|
0.5
|
6
|
0.9
|
8
|
1.8
|
10
|
2.7
|
12
|
4.5
|
表3中空玻璃的最小安裝尺寸(mm)
玻璃
公稱厚度
|
玻璃與槽口側面間隙a
|
嵌入深度
b
|
玻璃與槽底
間隙 c
|
密封膠
|
膠條
|
5+A+5、6+A+6
|
5
|
3.5
|
15
|
5
|
8+A+8、10+A+10、12+A+12
|
7
|
5
|
17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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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A =6、9、12、15、16㎜為空氣層厚度.
表4 鋁合金型材表面處理層的厚度
品種
|
陽極氧化、著色
|
電泳涂漆
|
粉末噴涂
|
氟碳漆噴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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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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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15
|
B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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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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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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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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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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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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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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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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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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