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印發《關于促進本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滬【府辦(2017)57號】 |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促進本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30日
關于促進本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建筑業是整合資源要素、形成生產能力的重要環節。當前,上海正處于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攻堅期,新的城市戰略定位要求建筑業發揮更加積極的支撐作用。然而,本市建筑業發展中還存在市場主體行為不夠規范、企業誠信體系不夠健全、行業轉型發展動力不足、政府監管體制機制不適應等問題,需要用改革發展的辦法突破瓶頸,補齊短板,為上海建設成為卓越的全球城市貢獻力量。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結合實際,現就促進本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市委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圍繞上海建設成為卓越的全球城市的目標,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識、尊重、順應國際大都市建設發展規律,著力轉變建筑業生產方式,著力推進科技進步和創新,著力提升城市建筑設計水平,著力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并完善符合國際通行規則和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建筑市場運行機制和監管體制,促進本市建筑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發展目標 努力實現建筑市場規則國際化、分工專業化、監管信息化,大力推動建筑生產組織方式向集約化、產業化、生態化轉變。到2020年,工程總承包、工程保險、工程咨詢服務等國際通行方式廣泛應用,裝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綠色建筑、綠色建材等現代產業技術全面推廣,職業化、技能化的建筑技術工人隊伍基本形成,工程質量安全水平顯著提高,力爭成為國內建筑品質最高、制度性交易成本最低、業內協作程度最優的示范區之一,國際綜合競爭力明顯增強。 (三)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與協調發展相結合。以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為核心,充分運用先進的建造技術、建筑材料和信息技術提升建造能力,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健全建筑市場機制,充分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主體權責,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注重加強政府引導和服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堅持統籌規劃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借鑒國際特大型城市先進做法,立足本市建筑業發展實際,做好頂層設計,依托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在“證照分離”改革、招投標管理、工程總承包、工程保險、建筑師負責制等重點領域試點先行,進行差別化探索,穩步推進改革。 二、完善建筑市場運行機制 (一)深化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改革 實施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是規范建筑市場運行的基本保證。探索建立依法有序且符合國際慣例的招投標監管規則,努力形成責任明晰、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招投標制度體系,營造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標市場環境。按照項目資金來源實行分類監管,政府投資及國有企事業單位使用自有資金投資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工程統一納入交易場所進行全過程監管,私民營企業投資的工程探索由招標人自主決定發包方式。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賦予招標人資格預審權和定標權,招標人可在開標前篩選出一定數量的投標人入圍參加投標,在評標后可通過復核澄清方式,在中標候選人中確定最終中標人。區分項目規模大小和技術難易程度,采用不同評標辦法,避免惡意低價中標,實現合理低價中標。優化招投標監管流程,將事前監管方式調整為事中事后監管模式,盡快實現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同類小型項目可實行批量和預選招標,提高招投標活動效率。改革標志性重大項目設計方案招標模式,評標委員會在全球范圍內擇優推薦業內專家組成,專家評標時必須公開發表意見再記名投票,定標辦法由招標人事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確定。 (二)積極推行建設工程總承包制度 工程總承包制度是國際通行的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要加大工程總承包推行力度,通過試點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與工程總承包方式相適應的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分包管理、工程造價、竣工驗收等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鼓勵政府投資項目、裝配式項目、應用建筑信息模型的項目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建設,建設單位可在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文件后進行工程總承包發包,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依據合同約定選擇分包單位,并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進度、造價負總責。鼓勵有條件的設計或施工單位提高設計施工綜合管理能力,健全管理體系,加強人才培養,積極開展EPC、PMC等一攬子工程總承包,向具有工程設計、采購、施工能力的工程公司發展,培育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 (三)加快推進現代工程咨詢業發展 現代工程咨詢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先導產業。要改革現有的投資咨詢、工程設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分段管理模式,逐步構建科學、統一、有機的現代工程咨詢服務體系。鼓勵工程咨詢企業在工程建設的投資決策、前期咨詢、勘察設計、項目管理、施工監理、項目后評估和運營服務等各階段開展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的咨詢管理服務。引導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能力的工程咨詢企業開展項目建設全生命周期、集約化的項目管理服務。創新工程監理服務模式,鼓勵監理企業在立足施工階段監理的基礎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務領域,對于選擇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托監理。強化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責任落實,推動建立監理工程師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 (四)創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方式 工程造價管理是規范建筑市場運行的難點。要著力轉變政府職能,發揮市場在工程造價確定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工程計價公平公正、科學合理。規范市場主體計價行為,健全工程量清單和定額體系。推進竣工結算文件備案,落實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實行最高投標限價、中標價、竣工結算價“三價”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推進本市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對社會投資項目要求參照執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深化工程造價信息發布機制改革,進一步拓寬信息來源渠道,優化信息發布質量。 (五)加快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建立市場誠信體系是建筑市場有序運行的基石。要注重整體設計,完善制度建設,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建立覆蓋各類建設工程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信用評價指標及應用體系。推進建筑業信用信息整合,加強數據交換共享,完善建設工程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信用的基礎數據庫和信用檔案。健全建筑市場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在資質審批、執業資格注冊、資質資格取消等市場準入退出和投標資格審查、評標定標、合同簽訂等招標投標活動及施工現場“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活動中的應用。加大對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為的企業和直接責任人員的懲戒力度。建立科學有效的失信責任追溯機制,將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列入失信責任追究范圍。加強政府部門之間,與司法機關和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共同營造失信懲戒、守信激勵的環境,從根本上規范本市建筑市場行為和秩序。 三、大力發展新型建造方式 (一)全面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發展裝配式建筑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舉措。要加強制度和能力建設,建立適應本市特點的裝配式建筑制度、技術、生產和監管體系,進一步強化培訓管理,加快形成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市場機制和發展環境。通過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加快創建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符合條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裝配式技術,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達到40%以上或裝配率達到60%以上。加大全裝修住宅推進力度,外環線以內新建商品住宅(三層以下的底層住宅除外)實施全裝修面積比例達到100%;除奉賢、金山外,其他區達到50%。奉賢、金山實施全裝修面積比例為30%,到2020年達到50%;保障性住房中,公租房100%實施全裝修。培育形成2-3個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產業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關鍵核心技術和成套技術,培育一批龍頭企業,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建筑工業化產業聯盟。 (二)著力推廣BIM技術的應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是傳統二維設計建造方式向三維數字化設計建造方式轉變的革命性技術。要注重整體規劃與分步推進、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相結合,深入推進BIM技術在工程建設領域應用,創建國內領先的BIM技術應用示范城市。堅持以重點功能區域為依托,組織開展試點示范和推廣應用。結合國際和國家標準,加快編制符合本市實際情況的BIM技術應用、數據交換、模型交付、驗收歸檔等導則和標準體系。研究建立基于BIM技術的土地出讓、項目立項、設計方案、招標投標、竣工驗收、審計和歸檔等全流程閉合式的審批和監管模式,探索建立基于BIM技術的建設管理并聯審批平臺,健全與之相匹配的管理體制、工作流程和市場環境。引導參與建設各方建立基于BIM技術的協同管理平臺,轉變項目管理方式和生產方式。推進BIM技術與工業化和綠色建筑融合,提升城市建設和管理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到2020年,本市政府投資工程全面應用BIM技術,實現政府投資項目成本下降10%以上,項目建設周期縮短5%以上,全市主要設計、施工、咨詢服務、運營維護等企業普遍具備BIM技術應用能力,新建政府投資項目在規劃設計施工階段應用比例不低于60%。 (三)逐步推行建筑師負責制 實行建筑師負責制是提升城市建筑設計品質的重要途徑。要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筑業綜合改革為契機,積極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拓展建筑師工作職能,充分發揮建筑師及其團隊在設計、施工和運營階段的牽頭負責作用。完善建筑師負責制的工作導則,強化建筑師的設計服務職責和駐場服務職責,明確建筑師的法定地位和權利義務,確保建筑師對設計及建筑全過程承擔送審及監管職責,并對最終建成的建筑物履行終身負責的法律責任。完善配套管理制度,簡化審批審查手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建筑師執業資格管理,引入風險管控和職業責任保險制度。強化設計企業的主體意識,激發建筑師的創作激情,搭建設計眾創平臺,鼓勵建筑設計創意創新,為文化興市、藝術建城提供精品。改革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設計取費標準,進一步激發設計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內在動力。 四、推進資源節約型城市建設 (一)深入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基本內容。要研究制定相關法律政策,形成有效推進本市建筑綠色化的發展體系和技術路線,實現從建筑節能到綠色建筑的跨越式發展。推進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低碳發展實踐區、重點功能區內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以上標準建設比例不低于70%。大力推進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鼓勵創建綠色生態試點、示范城區,從空間布局、公共服務功能、生態環境品質、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城市運營管理、地域文化特色等方面打造人、城市及自然和諧共生的城區。推動綠色建筑由設計向全生命周期發展,積極推行綠色建材應用、綠色施工、綠色運營,不斷完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全面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和運行管理,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約束機制。持續推進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十三五”期間,落實1000萬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 (二)加強工程材料管理和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 規范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管理,以誠信管理為主線,信息化為手段,引入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力量。進一步完善建材監管信息系統,強化重要建材使用監管,對涉及結構安全和功能性材料實施備案和使用登記,建立建材質量追溯機制,實現備案與管理、市場與現場的互相聯動。建立建材誠信檔案,加大建材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將生產企業信息、產品流向、檢測報告和獎懲記錄等信息對外公開,方便使用企業和社會公眾在線查閱。轉變政府管理職能,委托行業協會開展建材備案受理登記、自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本市建材行業發展情況。通過推進裝配式建筑、全裝修和大開間住宅發展,促進建筑廢棄混凝土源頭減量化。進一步明確廢棄混凝土處理管理模式,落實建筑廢棄混凝土處置利用主體責任,加強收、運、處、用全過程監管,加強利用企業能力建設,提升建筑廢棄混凝土處置利用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再生建材市場,加快形成供需平衡、健康有序的建筑廢棄混凝土資源化利用產業鏈,促進再生建材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加快相關標準制定,促進相關產品應用。 (三)科學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 建設工程標準是開展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等各項工作的技術依據和準則。要提高標準制定和修訂的科學性和及時性,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立項、編制、批準、發布、實施等管理體制,及時開展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復審工作,完善標準制修訂快速反應機制,及時滿足城鄉建設發展的需求,并結合科技創新和重點工作,動態調整標準制修訂重心。深化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改革,積極開展工程建設團體標準編制試點工作,優化地方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加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宣貫實施力度,建立完善標準執行反饋機制。根據特大型城市的管理需求,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養護技術標準。探索形成結構合理、先進適用、覆蓋范圍廣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 五、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管控體系 (一)加強勘察設計質量管理 勘察設計質量是決定工程建設質量的首要環節。要完善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勘察設計文件技術交底和變更管理,落實勘察設計單位施工現場服務有關工作。強化勘察設計單位及其從業人員責任落實,加強企業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強化質量過程控制。落實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完善勘察設計質量監管平臺,進一步發揮數字化審圖系統對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管作用,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的施工圖數字化審查、數字化交付和歸檔工作。取消施工圖審查抽取選定制度,改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審查機構,加強對審查機構和審查人員事中事后監管。 (二)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 工程質量關系到上海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全局。要加強工程質量監管,全面落實各方主體工程質量責任,特別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建設工程質量責任追溯體系,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格落實施工現場項目管理機構關鍵崗位人員配備及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制度,對施工項目經理實施記分動態管理,將施工質量責任分解到作業人員,強化施工過程質量管理。完善工程質量檢測制度,加強檢測過程和檢測行為監管。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建立質量管理標準化制度和評價體系,推進質量行為管理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活動,實施樣板引路制度。 (三)推進工程保險制度 利用保險的市場化手段輔助行業管理、提升工程質量是國際工程管理的慣例。要堅持以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為管理核心引入保險機制,利用市場機制來實現風險管理資源的有效配置,使參建單位的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以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為導向推出符合本市實際情況的制度性、管控型保險政策,積極引導施工期間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設計責任險等。積極推進在本市住宅工程中采用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對以保險形式替代施工單位保修責任的,不再預留質量保證金,強化建設全過程的風險管控,完善風險管理制度,促進質量安全隱患的事前預控。 (四)加強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是建筑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和保障。要全面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充分利用市場化、信息化手段輔助安全管理,推進參建各方、各管理崗位、班組及操作工人建立全過程安全管理和施工行為的標準化,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體系,明確管理層級和責任界面,完善問責獎懲機制,逐步形成覆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許可事中事后監管,將施工現場安全狀況與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緊密結合,有效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重點開展預防建筑起重機械、模板體系和深基坑工程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及高墜事故專項治理工作,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強化現場周轉、損耗類設施設備的監管,探索租賃、安裝、使用、拆除、維修保養的市場、現場聯動的監管模式。 (五)強化建筑工人的培訓和管理 建筑工人的職業素養和能力是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關鍵。要加快建筑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通過政府資金資助、行業協會組織、專業機構運作,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教育培訓格局,建立以實訓為核心的多層次、多工種的培訓體系。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加強對影響工程質量安全關鍵崗位人員的持證上崗管理,按照“考培分離”的原則,建立和完善關鍵崗位考核標準和考核發證體系,全面推行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和質量終身負責制。建立本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和“總承包單位負總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與建筑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方式,完善落實工傷和養老保險制度,強化施工現場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全面實行人工費支付臺帳和工資支付臺帳登記制度,落實企業工資支付責任,督促企業依法按月足額發放工人工資。大力弘揚工匠精神,開展各類勞動技能比賽,引導建筑工人自我持續學習,提高職業素養,增強職業榮譽感。 六、促進建筑企業加快發展 (一)支持建筑企業走出去 建筑企業是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的先行者。要把握好“一帶一路”戰略機遇和國際友好城市的優勢平臺,進一步為本市建筑企業“走出去”擴展交流模式、提供咨詢服務、促進投資便利。鼓勵本市建筑企業在基礎設施、投資貿易等領域進一步深化與相關國家及城市的溝通與合作,充分發揮上海合作組織、國際交流聯合會、建筑行業論壇等的國際輿論導向作用,宣傳“上海建筑”“上海建造”,打造上海建筑業發展成果展示窗口。通過信息化手段建立綠色快速通道,簡化跨境投資、因公出國等境外事務審批程序。鼓勵社會組織建立健全海外信息服務網絡,全方位搜集、分析、傳達與建筑行業相關的海外資訊,引導推動建筑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抱團式拓展海外業務。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導、財政投資、企業投入、金融信貸、風險投資并行多元化資金保障體系,為“走出去”的建筑企業提供融資、財務管理、外匯管理方面的政策支持。 (二)鼓勵建筑企業科技創新 科技創新是建筑企業發展的動力之源。要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建筑企業發揮“產學研用”綜合效應,與科研院所、高校建立合作機制,組建高水平的集建筑設計、施工、運維于一體的創新平臺,促使科技創新資源有效集聚。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推進科技與金融相結合,以“科技金融”助推科技創新發展。積極探索“互聯網+”形勢下建筑行業格局和資源整合的新模式,促進建筑行業新業態。建立以科技創新為導向的科技創新評價體系,針對勘察設計類、施工類、工程總承包類的企業實施分類考核機制,重點對企業的研發投入、發明專利、標準工法、科技示范項目、科技成果轉化等指標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與企業申報科研項目課題、申請優惠政策掛鉤。培育符合條件的大型設計、施工企業成為行業科技創新中心。 七、切實轉變政府行業管理職能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行業轉型發展的保障。要簡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流程,加大本市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推進力度,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穩步實行告知承諾制,并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在建筑市場交易環節中,逐步淡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強化社會信用、工程擔保、商業保險等市場機制的優勝劣汰作用。按照“強化基礎、提前服務、告知承諾、同步審批、會議協調、限時辦結”的原則,優化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流程,審批時間在法定時間基礎上壓縮三分之一。建立計算機智能化規則審查機制,進一步簡化審批事項和提高審批效率。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創新申請、受理、辦理等網上服務方式,推行電子證書和電子批復,實現辦理結果網上自助領取;加強跨部門審批信息共享,逐步擴大網上電子化備案和審批事項,建立全過程網上審批辦結的“網上辦事大廳”,逐步實現“以線上審批為主、線下咨詢為輔”的聯動管理模式。加大審批信息公開范圍和深度,接受各方監督,規范行政審批行為。 (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事中事后監管是激發企業主體責任和規范市場行為的有效手段。要建立以從業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個人信用評價運用為基礎的差別化監管機制,嚴查失信和警示企業,放寬對誠信企業監管,激勵企業和個人自覺落實主體責任。擴大部門間政務資源共享和交換,構建以企業、人員、項目和建材信息為核心的行業管理大數據資源庫,探索建立基于數據資源庫的分析、預警和網上監管等功能,不斷提高監管的效率和水平。創新現場監管方式,建立完善參建主體對工地現場的信息監控和管理部門的移動監督信息系統。加大現場抽巡查力度,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從具體項目監督向區域整體質量安全監管轉變,逐步建立基于企業差別化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 (三)完善地方性法規和加強執法監督 制定適應行業發展需要的法規并監督執行是促進行業轉型發展的重要保障。要立足超大型城市建設管理的實際,依托浦東新區建筑業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對現有地方性法規執行情況開展調查評估,按照法定程序加快修訂完善不適應或阻礙行業轉型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配套規范性文件,建立完善覆蓋建筑市場管理、工程項目管理、綠色節能等領域、滿足行業轉型發展需要的法規體系。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和執法稽查,完善執法標準和裁量標準,加強對建筑市場行為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圍標串標、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建筑市場主體行為和保證工程質量安全,保障行業轉型發展有序進行。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市、區兩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交通、綠化市容、水務、民防、房管等相關專業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本市建筑業改革發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統籌安排。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要會同市交通、綠化市容、水務、民防、房管等部門加強政策研究分析,不斷完善相關法規制度,推進各項制度措施落實,及時解決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溝通交流經驗做法,不斷推進發展改革工作。各區政府、相關專業管理部門要在市政府統一部署下,積極開展區域內建筑業改革發展各項試點,探索各具特色的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市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在總結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筑業綜合改革試點經驗基礎上,將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逐步向全市面上推廣。 (二)進一步發揮企業主體作用 明確企業在行業發展中的主導地位,增強企業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主體意識,強化企業內部安全質量管控體系建設,規范自身市場行為,守法經營,誠信經營。鼓勵企業加大創新研發投入,提高核心競爭力,積極呼應政府推進建筑業發展改革的各項措施。發揮大企業特別是大型國有企業在行業中的引領示范作用,增強改革敏銳性,在科技創新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強化創新轉型的緊迫感,積極為行業發展建言獻策,真正樹立行業標桿企業形象。 (三)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服務作用 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改革方向,推進行業協會與政府脫鉤,使行業協會成為依法設立、自主運行、有序競爭的非營利組織,逐步實現從服務政府向服務企業的轉變。進一步提高協會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積極發揮協會在規范行業秩序、制定行業標準、促進對外交流、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反映企業訴求、提出政策建議等方面的作用,促進行業整體水平不斷提高。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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