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質監總站]2018年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重點及實施意見【 滬建安質監〔2018〕17號】 |
各工程監督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住建部《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要求,2018年度將以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公共安全為核心,以住建部督查和住宅質量投訴所反映的問題為導向,以保障性住宅及教育、醫院類等公共建筑為重點,開展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五方主體責任,壓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 (一)結合住宅質量通病防治,突出強化建設單位在全裝修住宅建設、分戶質量驗收、裝配式建筑實施等方面的責任落實,促使其發揮質量保障的首要職責。 (二)按照《關于<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化管理評價細則>(試行)》(滬建安質監(2017)77號)文件要求,全面啟動質量標準化的評價工作。由項目評價情況綜合反映企業整體狀況和質量管理態勢,形成對企業進行信用評價的基礎指標,督促施工企業提升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 (三)貫徹《關于在本市建筑工程開展重要建材供應信息報送制度的通知》(滬建建材(2017)1130號)文件精神,著力推進重要建材信息報送工作,逐步健全現場建材質量追溯機制。 二、強化結構工程質量管控,繼續深入開展工程內在質量治理 (一)鋼筋工程專項治理。 1、按照《關于開展本市鋼筋工程施工質量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要求》(滬建安質監(2017)41號)文件要求,組織發動本區域內鋼筋工程專項治理。開展施工樣板示范工程觀摩,以點帶面,通過整治階段性成果展示,帶動行業水平提升。 2、結合全市鋼筋工程監管和企業自查中突出問題,研究完善監管措施,起草鋼筋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性文件,明確各方責任。 (二)混凝土工程專項治理。 分析梳理本市建筑工程混凝土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將混凝土施工澆筑、模板安裝及現場實體混凝土強度控制等質量問題的防治,作為工程質量提升的重要內容。混凝土工程專項治理的具體要求另文通知。 三、加強現場檢測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監督抽檢作用 (一)開展施工現場檢測質量行為的檢查,突出對見證取樣開展情況、現場實體檢測環節、檢測報告的有效性等的監督抽查,加強對檢測機構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二)進一步完善監督抽檢工作程序,聚焦多發隱患及集中質量問題排查,提升監督抽檢工作效能,并逐步推進監督抽檢的信息公開。 四、綠色建筑工作推進 (一)貫徹《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工程質量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滬建質安(2017)241號)文件精神,督促工程參建單位履行質量責任。開展專項整治,結合《裝配整體式混凝土建筑檢測技術標準》的出臺,啟動實施工程實體鋼筋套筒灌漿質量連接檢測。同時強化外墻接縫防水施工的質量控制,嚴格執行現場淋水試驗的規定,將防滲漏質量通病工作前移。 (二)將綠色施工“四節一環保”監管及廢棄混凝土利用處置相關工作納入施工現場綜合監管范疇,組織各工程監督機構開展綠色施工監管工作的交流。 五、加強基坑工程監管 (一)貫徹落實即將發布的住建委《上海市建設工程基坑和樁基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的具體規定,落實工程參建各方的質量責任。注重基坑工程勘察設計現場服務、施工現場實體質量、按圖施工情況、基坑監測數據的真實和準確性等監管。 (二)繼續開展基坑工程質量專項檢查,加大基坑圍護樁體的監督抽檢力度。 六、推進監理報告制度,完善監理質量履職監管 (一)貫徹落實即將發布的《上海市實施建筑工程施工監理報告制度的若干意見規定》文件精神,充分發揮監理單位在質量控制中的作用。 (二)將監理報告執行情況納入施工現場監督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提高現場監理項目機構對監理報告制度的執行力和質量履職能力。 (三)強化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監理緊急報告的應對和處置。 七、做好住建部執法督查檢查的迎檢工作 充分發揮住建部執法督查檢查的引逼作用,組織督促區域內建設工程參建各方,以執法督查內容為重點,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式,通過落實自查、自糾責任,發揮工程質量監管各種機制合力,有效落實工程質量三年提升行動各項工作要求,及促進裝配式建筑工程、節能工程等重點監管工程各項管理要求落地,切實提高建設工程質量。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2018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