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本市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工作的通知(滬建標定〔2016〕257號) |
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建筑業營改增需要,保障本市建設工程營改增后工程造價計價工作的順利開展,請各有關單位在4月底前完成工程計價定額、價格信息及費用費率等計價依據的調整工作并發布,同時做好相關軟件的對接工作,具體要求可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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