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發包管理的通知 (滬建建管[2017]1067號) |
[市住建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發包管理的通知 滬建建管(2017)1067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發包活動監督管 理,規范建設單位的施工承發包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對于房屋建筑單體工程(包括附屬配套建筑),建設單位應當將該項目的施工全部發包給一個承包單位實行施工總承包。除單獨立項的樁基礎工程以外,不得將樁基礎工程單獨發包。 2.對于地下空間統一開發的、同一基坑內的群體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該項目的施工全部發包給一個承包單位實行施工總承包(地下與地上分別是不同建設主體的除外)。除單獨立項的樁基礎工程以外,不得將樁基礎工程單獨發包。 3.對于擁有各自獨立地下室外墻的多個基坑的群體工程,建設單位可以將該項目的施工全部發包給一個承包單位實行施工總承包,也可以按照每個基坑對應的地下及地上主體結構作為一個單體工程,分別進行發包。 4.自2018年1月1日起辦理施工發包手續(包括施工招標登記、非進場招標發包交易登記、直接發包)的項目按本通知要求施行。本市一體化招標發包及工程總承包試點項目發包參照執行。列入市級重大工程且對建設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按照本市重大工程有關規定執行。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5.在本通知執行過程中遇有問題或有合理化建議的,請及時向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反映。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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